投資人服務 > 公司治理
本公司提名委員會由獨立董事組成,為本公司之永續發展,協助董事會強化管理機制並健全公司治理,其目的為:
制定董事及高階經理人之選任標準及繼任計畫,據以遴選、審核及提名董事及高階經理人候選人建構發展董事會及所屬各委員會之組織運作,規畫並執行董事會、各委員會及高階經理人之績效評估強化企業永續經營策略及公司治理制度及實務,保障利害關係人之權益
本公司提名委員會成員為三位獨立董事組成,分別為:獨立董事黃逸錫先生(召集人)、獨立董事王清松先生及獨立董事趙晚載先生,委員會成員具有科學、工程、金融管理、企業策略與經營管理等專業能力,能在委員會的運作與決策上有所貢獻。
提名委員會於111年共開會3次,監督本公司在企業永續、氣候變遷、公司治理、誠信經營、風險管理及智慧財產管理的推動成果,會議議案與決議結果:
提名委員會 |
議案內容及決議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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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屆第四次 |
議案: |
委員意見:無反對或保留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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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屆第五次 |
議案: |
委員意見:無反對或保留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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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屆第一次 |
議案: |
委員意見:無反對或保留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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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屆第二次 |
議案: |
委員意見:無反對或保留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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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屆第三次 |
議案: |
委員意見:無反對或保留意見。 |
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及本公司章程第12條規定,本公司董事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
本公司董事候選人之提名與選任應考量本公司組織文化、半導體產業營運型態以及企業長期發展需求,依據候選人的基本條件與價值、專業知識技能、企業永續與社會參與等三大面向之標準選任,以多元化董事會成員組成。
本公司董事候選人之規畫,經由各董事、經營團隊及社會賢達推薦,並依本公司董事提名與選任政策,由提名委員會就各候選人學經歷、所具專業知識及獨立性情形進行審查;董事候選人名單經董事會討論通過後,於公司所定之董事候選人提名受理期間提名。
配合公司未來發展策略與營運需求,制定高階人才發展與傳承計畫,規劃與架構完整之高階人才發展政策與方向,針對公司經理人、高階人才之培訓及繼任計畫架構、藍圖及發展計畫明確定義並列入於提名委員會組織規程。
本公司高階人才發展重點以連結公司未來發展策略,並平衡組織需求、主管期待、及個人職涯所需之人才與能力為原則,進行領導力策略之規劃。
相關計畫除於公司內進行執行成果檢視,並於方針、KPI (Key Performance Index)等管理機制中檢討,及向各項成果檢視負責單位、高階主管、提名委員會/董事會彙報相關規劃、執行結果與進度。